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中介事务,税务代理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1.自愿有偿原则
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必须要以委托方和受托方自愿为前提,但是税务代理并不是纳税的法定必经程序。税务代理在执行业务的时候,是可以收取相应的报酬。但报酬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2.依法代理原则
税务代理机构和税务代理人都必须是合法的。
3.公正、独立原则
税务代理的本质上就是一种社会性的中介服务,公正、独立原则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所行使的代理权,不受其他社会团体、个人和机关的非法干预;
4.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维护国家利益:对被代理人骗取减免税、退税和偷漏税等不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机关单位;
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委托人正确履行纳税人义务,避免由于不知法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