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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在税收筹划的区别
来源: | 作者:重庆税收筹划 | 发布时间: 2024-02-19 | 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有很多网上有关于企业总公司怎么利用分公司或子公司来做重庆税收筹划以减轻税负的文章,都是很多大公司合理避税的重要手段,那么分公司与子公司在税收筹划方面的区别是什么呢?

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有延长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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