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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商标需要避免出现哪些失误
来源: | 作者:重庆商标注册 | 发布时间: 2021-09-18 | 1062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庆注册商标时长比较长,稍有不慎,就要“重头再来”。下面讲解一下企业申请商标时容易出现的失误,大家应该如何处理。

  重庆商标注册中的失误:

  1、申请商标前不注重查询,遭到驳回。

  为避免申请注册的商标因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冲突而被驳回,进行商标查询是申请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有的企业在办理商标申请注册时,对自己选择或设计的商标过于自信,认为不可能有在先商标存在,往往不注重申请前查询或查询不细致,导致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冲突而被驳回,浪费申请费。

  2、商标取名随意,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要求,遭到驳回。

  商标的取名和设计不仅要好听好看,还要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尤其是不能违反禁用条款。一些企业在为商标取名时,对法律规定不重视,随意性较大,选择商标时只考虑好看,结果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被商标局驳回。此外,有的企业偏爱缺乏显著性的描述性、暗示性商标,即使被核准注册,也很难受到保护,从长远看不利于品牌打造。

  3、指定使用的商品选择不合理,商标受保护范围过窄。

  商标申请是按商标注册用商品或服务国际分类(即通常所说的尼斯分类)办理的,每一商品或服务分类(目前一共有45类)中包括诸多群组,每个群组下又包括若干具体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只有按照一定规律,合理选择恰当的商品或服务,才能使商标涉及商品或服务最大限度获得保护。不少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往往只选择企业实际正在生产的商品,不考虑应予以保护的商品。还有的企业在进行防御商标注册时,只在某一商品分类中选择一两种既不常见又缺乏广义含义的商品,导致商标使用范围极为有限,易使他人钻漏洞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4、以不同的主体名义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遭到驳回。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的主体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有的企业实际上是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在法律上这些不同单位虽然是一套班子,但是主体不同。当企业以不同的主体名义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会被商标局驳回,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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